2019年安徽芜湖三山区人民法院招聘2人公告

来源:三山区政府 2019-08-13 11:17:27
  2019年安徽芜湖三山区人民法院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选聘用书记员2名,男、女各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法学、中国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专业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知识以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进行文字编纂和加工,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公示与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山区人民政府网、三山区人民法院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20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5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到三山区人民法院四楼政治处报名,并填写《三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一份(可从三山区人民法院网下载打印并填写)。


  (2)网上报名:可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三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传至邮箱:285685988@qq.com。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


  (三)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也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三山区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二)工资标准及待遇


  工资待遇:试用期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为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加班补贴;合同期内按照相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聘用期满一年,办理住房公积金,并按区法院聘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增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三山区人民法院网(http://ssqfy.wuhucourt.gov.cn/)公告栏查询。


  3.已报名人员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信息,凡因电话号码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5.如在考试、体检等环节产生递补,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三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3-3918165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12日


  附件:三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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