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厦门市教育局选聘教育评估人员公告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 2019-08-13 16:02:14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公开选聘评估人员简章
 
  根据市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工作需要,决定从全市中学教师中选聘教育评估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我市在编在岗的高中优秀教师、教研员。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师德师能,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
 
  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厦门市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公开选聘评估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厦门市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公开选聘评估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26日,报名截止至2019年8月26日18:00,以收到电子邮件回复为准。
 
  电子邮箱:jyj_xmdds@xm.gov.cn
 
  咨询电话:0592-2078553
 
  四、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次日,应聘人员应提交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材料原件退还,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律不退还。),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近三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计算机合格证书、职务任命文件;
 
  4.获奖证;
 
  5.课题研究、论文、论著等能体现个人能力、业绩的主要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3号秀德大厦三楼303室。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592-2078553
 
  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体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经预审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其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教育教学管理、课程改革、教育教学评估的理解与认识,以及对教育问题、现象的思考与分析。考试时长90分钟,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考核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成综合总分,并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要求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
 
  (四)公示与调动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批准调动后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监督。若公开选聘人选经考核未能达到选聘要求,将启动选调程序。
 
  本通知解释权归市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附件:
 
  1.《厦门市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公开选聘教育评估人员岗位信息表》
 
  2.《厦门市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公开选聘评估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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