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峡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0人公告

来源:峡江县人民政府 2019-08-13 16:25:13
  2019年江西省峡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峡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视为合格或称职;


  (五)具备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单位、职位与资格条件


  1、选调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专科、本科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研究生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3、年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四、选调范围


  1、峡江县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工作人员,教师、医护人员除外。


  2、在县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本人为峡江籍(含原籍,须公安部门开具证明);②直系亲属在峡江工作或属峡江籍(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在峡江服务5周年以上。


  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峡江县政府网等相关媒体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笔试、面试各50元。


  (3)报名地点:峡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府大楼4楼)。


  (4)报名所需材料:①填写好的《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峡江县政府网下载);②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③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等职位所需材料。④县外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本人是峡江籍或直系亲属在峡江工作或属峡江籍的证明、县外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同一职位的选调名额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的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公告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范围教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口头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等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入闱体检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如某一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名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不得少于70分或面试考场平均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考察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3、递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考察结束后,在峡江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有关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796—3672533。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公开选调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报考人员应对照选调职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选调过程中一经发现存在造假、考试舞弊等情形的,立即取消其参与选调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峡江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8月12日


  附件1:2019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doc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