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东安县委办公室选调文秘人员公告

来源:东安县人民政府 2019-08-14 09:43:45
  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文秘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东安县委办公室文秘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拟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文秘工作人员6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行政编制文秘人员6名。其中面向东安县内选调4名,东安县外(永州市内)选调2名。


  二、选调范围


  实施公务员法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1. 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吃苦奉献精神;


  2. 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及文字综合组织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 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


  6.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理论基础和文字功底好。


  7.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法律、法规及有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按照发布公告后,先自行调研,重点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三大攻坚战,自主进行调查研究,联系实际,建言献策。提交理论或调研文章后(调研材料只供参考,不计成绩),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东安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东安县行政中心7楼北707室(联系电话:0746-4230999)。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连同有关资料到东安县委办公室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 《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单位书面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调研材料或公开发表材料1份;


  (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


  (三)资格审查


  由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1.笔试。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大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能替补一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须进行尿样毒品检测),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东安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调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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