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泉市公安局招聘第二批辅警16人公告

来源:龙泉市政府网 2019-08-14 09:55:02
  2019年龙泉市公安局招聘第二批辅警1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社会面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研究,龙泉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监察留置看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16名,其中110指挥中心接警员6名,监察留置看护队员2名,农村派出所(看守所)辅警8名。


  需大专学历及以上,专业不限,男10人,女6人。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龙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具有龙泉市范围常住户口及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以2019年8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2001年8月12日至1983年8月12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含)以上;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2.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违法犯罪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查清的;


  3.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6. 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 报名地点:龙泉市公安局(702办公室)


  3. 报名当场填写报名表,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每项100分,共400分(标准为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部标标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单项35分(含)以上,总分240分(含)以上)进入笔试、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书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8:45参加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于8月23日下午凭本人身份证到龙泉市公安局(702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 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09:00—11:00。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约占6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面试


  面试按报名岗位面试。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合成的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3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到龙泉市公安局(702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体能测试、笔试合成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体能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人民警察职位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 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政审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 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泉政府网上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各岗位录取人员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聘期,试聘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三)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体能测试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1.2倍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具体核减公告将在浙江龙泉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龙泉警声”微信公众号和浙江龙泉网站(http://www.longquan.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六)本公告由龙泉市公安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委监察组0578-7661597


  咨询电话:龙泉市公安局政治处0578-7661587


  龙泉市公安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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