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德宏州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5人公告
来源: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
2019-08-15 08:18:56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临时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计算机操作技术,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乡镇工作经验优先;
4.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市政府办公室5名。实行统一招聘,根据拟聘用人员的特点特长再进行工作安排。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8月1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应聘人员持相关资料到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芒市斑色路16号,市政府1楼行政股),也可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
3.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二)考核。考核通过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测评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招聘程序自然终止。
(三)办理聘用手续。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聘用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双方需要继续聘用的,可继续聘用,但最长不超过3年。
(三)聘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变更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未经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2.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1.经试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不遵守用人单位纪律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工作职责的;
3.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4.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人员可以单方面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依法服务兵役的;
3.聘用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
4.未依法为临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期间待遇
(一)工资面议。
(二)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聘用人员参照机关公务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
五、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凡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续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其党组织关系需转到聘用单位。
联系人:林治斌
电话:13759215875
电子邮箱:794491@qq.com
本通告相关事宜由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http://www.dhms.gov.cn/rsj/Web/_F0_0_28D01PHLVM3VEW7JZN0ZXJIF20.htm)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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