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常德鼎城区选调教师62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区委常委专题议教会议精神,根据鼎城区2019年教师招聘整体工作的安排,面向常德市鼎城区以外公开选调部分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到本区农村公办学校工作。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共选调教师6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此次选调资格:
(1)受到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未结案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2018年以来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选调具体条件
1.年龄: 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资格证要求:
(1)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相应层次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语文和幼师教学岗位须持有二级甲等普通话证。
4.年度考核要求:近三年(2016-2018)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组织领导
区外在编教师选调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8月17日,报名费100元。
报名地点:鼎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
特别提醒:参加2019年常德市鼎城区公开选调区外在编教师招聘考试以本次现场报名为准,预报名不能等同于本次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普通话证(语文和幼师教学岗位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在报名现场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区外在编)》。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鼎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由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对考生提交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
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9年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发票到鼎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以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0日上午7点,所有考生到考试休息室集合进行抽答,不得迟到,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如部分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用。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递补
同一岗位的拟选调对象中有本人放弃或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的,在本岗位参考对象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一次。
(七)办理相关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由区教育局人事股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外在编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鼎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6-7384915
鼎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6-7382270
鼎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0736-7376951
监督电话:
区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 0736-7376036
附件:
鼎城区区外在编教师选调工作小组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