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张掖中学选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为张掖中学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市内外公办普通高中在编在职教师(市内五县普通高中教师不在选聘范围)。
二、选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二级甲等以上)。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教学成绩优异,至少具有1年高三教学经历。
5.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具有高中班主任工作经历。
6.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同等条件下,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获得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其他有明确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名额
物理、化学、生物各1名;语文或英语1名;政治或历史、地理1名;共计5名。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21日。
报名地点:张掖市教育局207办公室
联系电话:13830662972(殷老师)
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除本市市直学校外,其他学校报名者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在选聘过程中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授课和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各岗位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2的比例方可面试,特别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以后,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报考岗位的能力和工作经历以及实绩,同时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证件不全或者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或招聘公告中规定不得报名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五、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聘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会议研究。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
(三)公示。由主管部门或选聘单位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由市教育局上报聘用报告,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占事业编制。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人社局统一指导下进行,由张掖中学配合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选聘过程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