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30人简章
2019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具体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详情请阅读《2019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其中确定一定比例定向招聘在通辽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是指:按照《通辽市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党办字[2011]103号)规定,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派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简单发布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5.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资格(详见《招聘岗位表》),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含在职教育),不受《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户籍限制;
6.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5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
8.现有在编教师报名,必须经由所在单位及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出具书面手续,方可报名。
以上涉及到的资格条件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含8月15日)前。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2019年8月15日招聘简章发布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简单发布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9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凡是到2019年8月15日招聘简章发布日,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士兵(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招聘工作人员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3.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tlpta.com)下载并携带《2019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另需考生用U盘附带电子版照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交报名费20元/人,考试费50元/人(共计70元/人)。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旗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出具低保证以及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2018年高校生报考费减半,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交报考费。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开发区教体和卫生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招聘单位不予审查。隐瞒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的,计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填报信息不全或者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2.报名时间
分阶段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报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取消的岗位转为普通岗位。对核减、取消的项目岗位于次日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通辽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tongliao.gov.cn/)上予以公布。第二阶段为报考“普通岗位”的人员报名。
(1)“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全天8:30—18:30。
(2)“普通岗”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8月23日8:30—17:30。
3.报名地点
通辽新城第一小学(红军小学),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叫来河大街中段、金都社区西侧。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开发区教体和卫生计划生育局负责,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四、笔试
(一)报考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4: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通辽市教育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二)笔试内容分心理学(10分)、教育学(10分)、政治理论(10分)及专业理论知识(70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通辽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布。
(三)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四)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采取试讲和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小学学段现行人教版教材(小学美术为人民美术出版社教材,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题目由考生提前40分钟现场抽题备课,按规定时间进入面试。面试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以内(其中:试讲12分钟,说课3分钟),综合考察面试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通辽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
(一)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序并取舍,仍相同的,另行加试,再决定取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由开发区教体和卫生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开发区教体和卫生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征求纪检、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意见。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通辽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开发区教体和卫生计划生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经组织人事工作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开发区教体和卫生计划生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5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签订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
十一、取消资格
(一)报名阶段恶意虚填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手机需要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报名联系人:李佳倩、李星
报名联系电话:0475—8628702、0475—8629166
监督举报电话:0475—8628127、0475—8835311
本简章由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专项工作组负责解释。
通辽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