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漳州诏安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

来源:诏安县人社局 2019-08-16 15:56:49
  诏安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关于漳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漳人社〔2017〕26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漳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诏人社〔2017〕6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就业创业工作的贯彻落实,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就业,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诏安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新开发为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6名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岗位为诏安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辅助性岗位
 
  三、报名条件
 
  1、招聘范围:就业困难人员(附件1: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范围说明)
 
  2、学历:中专及以上学历
 
  3、要求:品德兼优、会电脑基础操作、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面试安排
 
  1、报名及面试安排:委托第三方诏安县利民劳务派遣公司招聘。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3日有意者请带相关证件到诏安县利民劳务派遣公司现场填表或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按规定时间将报名表发送邮箱1092922046@qq.com。
 
  五、岗位待遇
 
  面试合格者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协议书(公益性岗位补贴不超过3年,三年后自动解聘),待遇每月1380元(诏安县最低工资标准),只缴纳诏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工伤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诏镇中山西路73号五厂区邮政银行对面(劳动大楼三楼)
 
  联系人:诏安县利民劳务派遣公司许经理
 
  咨询电话:0596-3333999
 
  附件1: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范围说明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范围说明
 
  一、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城镇居民;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5.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二、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
 
  1、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
 
  3.农村最低生保障对象。
 
  三、2016-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帮扶的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
 

  附件2:诏安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公益性辅助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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