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松原市中心医院招用16人公告

来源: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 2019-08-19 14:11:27
  2019年吉林松原市中心医院招用16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6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招用编外用工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9月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特殊岗位、以及高级职称及博士研究生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招用编外用工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逾期不报,不予补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21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松原市中心医院5楼人事科。


  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自荐书;


  (2)《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信息表》(A4纸打印)2份;


  (3)居民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4)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小2寸2张;


  (5)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明;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请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参加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已通过未发证书者,可提供成绩单作为证明;


  (7)研究生毕业论文;


  (8)各类相关证书、荣誉证书;


  (9)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


  医院纪检及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报考提交相关资料共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等符合免予笔试资格条件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招聘考试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医院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笔试重点考核与所报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情况,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应聘者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次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除某些岗位特殊性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松原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试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非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5.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医院纪检委负责处理招聘工作中的纪律监察工作。


  五、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网址:http://www.syszxyy1937.com松原市中心医院网站“院内要闻--通知公告”专栏;“院内公开--人才招聘”专栏


  联系人:殷姗姗


  联系电话:0438-312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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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招用编外用工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2.2019年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招用编外用工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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