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晋中职业技术学院聘10人公告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建校以来,学院着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和“晋商文化渗透、校企文化融合、对外文化交流”文化熏陶模式,致力于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我院人才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面向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开展专项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毕业于国(境)外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事宜
1.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专项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zzy.sx.cn/)、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2019年8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4.报名地点:晋中职业技术学院蕴华楼西三楼会议室(榆次蕴华西街229号)
5.报名时所需资料:
(1)《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内容必须打印),在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8)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4-2662271
四、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留学人员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学院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现场组织实施招聘。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直接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等。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考核成绩×40%。
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考核。
学院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九、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1.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fj1.doc
2.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fj2.doc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