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司法局招聘法律专业辅助人员6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8-20 11:03:27
  广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法律专业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局法律专业辅助人员队伍,广州市司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法律专业辅助人员,包括法律人才4名、办案辅助人员1名、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和特定条件见《广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除《广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所列特定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8月21日。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时间内将《广州市司法局法律专业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相应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广州市司法局人事警务处,由广州市司法局人事警务处根据报名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广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二)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申论,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三)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50%比例纳入考试综合成绩。
 
  四、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对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如达不到比例,资格复核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员。
 
  (二)资格复核时间及地点。在面试前对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核的具体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1.法律人才: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
 
  2.办案辅助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3.书记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等。
 
  (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进入体检。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校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广州市司法局人事警务处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需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相关薪酬待遇按照广州市财政局核定的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司法局人事警务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100215,83100248。
 
  广州市司法局
 
  2019年8月1日
 
  附件:
 
  1、广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doc
 

  2、广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法律专业辅助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