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招聘专干37人公告
来源:光明区政府在线
2019-08-21 09:03:04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专干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辅助管理(执法)岗、工勤技能岗三大类,聘用为专干后,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德才表现进行岗位调整,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4.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均应具有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27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报名资料扫描后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chenzhr@szgm.gov.cn(邮件标题和文件格式统一为XXX(姓名)+岗位编号+应聘马田街道专干资料,不要重复发送。)。
(三)报名资料
1.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扫描件),报名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扫描件)
3.附件4:《无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扫描件)
4.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
5.附件6:《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Excel电子版)
6.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7.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扫描件)
8.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9.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扫描件)
10.与岗位有关的其他资料,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社保清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报名资料1、2、3、4需报考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扫描上传。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考务工作组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的或资料不全者,均视为审核不通过。
2.资格复审。办理入职前收取报名资料1-4原件,材料6-10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
报考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发放
考务工作组将为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制作准考证,准考证以邮箱方式发送(邮箱默认为考生报名提交材料的邮箱,请考生及时关注并自行下载打印),有任何疑问请自行电话咨询。
联系人:杨小姐
咨询电话:2102384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行政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以及文字写作能力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0%和50%的权重折算后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31日9:30--11:30;
2.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3.面试时间:2019年9月7日14:00;
4.面试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第一办公区4楼404候考室;
(三)考试要求
1.笔试:请考生于笔试当天9: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参考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试卷按零分处理。
2.面试:请考生于面试当天13:30前进入候考室进行签到,13:45开始抽签,逾期未到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排序确定体检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后,考生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体检(三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期间考务工作组将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复审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本单位可为专干办理就餐卡;统一安排年度体检。
八、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7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三)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马田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监督电话:29428606,
邮箱:mtzhb@szgm.gov.cn;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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