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心学校招聘教师15人公告
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心学校负责长沙县湘龙街道范围内教育教学工作管理,片区内有公办小学5所。为进一步优化片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2019年片区教师实际情况,报经长沙县教育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科目及职数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专业意识和专业能力强,能胜任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
2、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4.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三、招聘待遇
本次聘用的教师实行劳务派谴合同制管理,享受长沙县校聘教师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保。
四、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试教、资格复审、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现场报名(含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址:长沙县湘龙小学。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28日(以准考证为准),上午9:00—11:00。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
3、笔试地点:长沙县湘龙小学。
4、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同一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所有并列名次人员均入围试教)。试教入围名单在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公示,各参加笔试考生注意接听学校电话,通知试教时间、地点。
2、试教内容范围: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小学教材,教材由招聘单位提供。
(四)成绩折算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70%=综合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如属应届毕业生,则提供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申报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材料、普通话等级证。
3、资格复审名单在长沙县湘龙小学公示,考生注意接听学校电话,通知复审时间、地点。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则从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五、报考咨询
1、报考咨询:
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心学校:0731-84065183(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3750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2、监督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监审科:0731-84011865(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心学校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