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招用机关聘员公告

来源: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9-08-21 11:13:13
  共青团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用机关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团区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机关聘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人数
 
  本次招用的工作人员为团区委机关聘员,招用人数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刻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C1驾驶证,驾龄2年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需应急值守,适合男性。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立案审查或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30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资料:(1)《团区委公开招用机关聘员报名表》(见附件);(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扫描件各一份。如是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和招用资格。
 
  3.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团区委机关聘员报名资料”命名),压缩文件夹后发送至:zctqw2016@163.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组织考察和招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以短信通知报名人员。如未收到短信通知,可致电我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2750588),咨询报名情况和资格初审结果。
 
  (三)组织考试
 
  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9月,地点设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参考。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笔试题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地点设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或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30%,面试按70%计入总成绩。同分情况下以面试成绩优先。
 
  (四)组织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总成绩,并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人选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如体检不合格者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项目为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不安排进行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
 
  5.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并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五)组织考察并确定招用人选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2.资格复审与组织考察同时进行,请在组织考察时提供以下纸质版资料:(1)《团区委公开招用机关聘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鉴定证明、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并验原件:(3)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4)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红底相片2张。
 
  3.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果,经党组会议审定后,确定拟招用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4.因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录用。
 
  四、岗位待遇
 
  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区直机关聘员年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报名人数未达到1:3要求的,团区委可采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报名人数仍达不到1:3以上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岗位招聘人数可不作调整,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参加笔试。
 
  3.本招考方案及相关内容由团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林曼杰,82750588。
 
  附件1:共青团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用机关聘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团区委公开招用机关聘员报名表
 
  共青团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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