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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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9月2日~9月4日)
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市委编委和市政府同意,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协助做好安置服务、信访接待、信息管理、就业创业等项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计划公开招聘4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质资格条件、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3、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能够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
6、岗位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刑罚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9月4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六号楼6202室)服务台。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在有效期内)一份;
(4)《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公告网站中下载);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3张;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盖章、主要领导签字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提供《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档案保管部门盖章)。
4、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和面试时间安排及成绩公布,将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告,以公告为准,不另行通知。同时设立咨询电话0452-2796203。
(4)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政策性加分政策:依据黑政办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项目生”(“项目生”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笔试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项目生加分政策只适用于服务黑龙江省人员。
1、笔试
笔试聘请相关专家出题,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考试时间定为120分钟。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出两套题,由纪检人员抽签确定试题;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低于60分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优先聘用的按顺序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体检。
(三)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后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
1.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