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龙岩武平县招聘劳务派遣10人公告
来源:武平人民政府网
2019-08-22 16:16:35
2019年武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通告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各相关单位职位空缺情况,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2人
2.武平县委党校招聘2人
3.武平县审计局招聘2人
4.武平县融媒体中心招聘2人
5.武平县人民法院招聘2人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3.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1983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198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⑤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另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指: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的招聘岗位。
四、信息发布
有关本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相关信息将通过“武平县人民政府网”(www.wp.gov.cn)、“武平网”(www.wuping.gov.cn)公开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公开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公开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8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部分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材料,以及填好的《武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2.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就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开考条件:报名结束后,各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等比例降低招考人数;无人报考的,不予开考。
2.笔试科目: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制定,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安排。
(二)资格复核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为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相同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核。
(1)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以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是再次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经资格复核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核发《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及地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名单及各岗位的面试时间安排将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公示并通知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各招聘单位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内容。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安排。
5.面试要求: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分报考职位从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卷面成绩高者。如果仍然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各项目的体检(体检时怀孕者及来例假者暂不参加部分项目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取高分者作为拟聘人员,征求纪检、综治、公安、卫健、法院等部门意见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待遇按照本单位现有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
七、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负责监督。
八、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武平县委组织部
中共武平县委编办
武平县财政局
武平县人社局
2019年8月20日
附 件 下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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