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石家庄鹿泉区第一幼儿园招聘幼教辅助7人公告
来源: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
2019-08-23 09:41:26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幼教辅助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区第一幼儿园幼教辅助岗位空缺情况,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教辅助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工作,遵守单位工作制度,能够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6 日至2001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同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且有三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者,专业可适当放宽;
(四)石家庄市鹿泉区户籍(或生源地);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26日(报名首日)。
现在鹿泉区所属幼儿园工作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8月23日,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www.lqqrsks.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地址:鹿泉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向阳北大街146号)。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9:00--8月27日17:00
3.报名程序及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幼教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有职称、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的可同时提供;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2)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考生提交材料,符合岗位要求的,审核通过,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淘汰。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1.5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重新核定招聘人数。
应聘人员请关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查询招聘信息,了解招聘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与内容
当面试人员较多时面试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计划面试。当招聘计划无法平均分配时,将剩余招聘计划按分组顺序并入第一组和第二组。
面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理论、实践组织能力及特长测试。
(1)模拟讲课(8分钟):随机抽取一个教学内容,现场模拟讲课。60分
(2)随机提问(2分钟):随机抽取一个问题现场作答。10分
(3)个人特长展示(5分钟):声乐、器乐、现场绘画、唱歌、舞蹈、语言表演等任选一项,考生自备教具。30分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四)公布考生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高者、年龄较小者。
考生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体检,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常驻地派出所进行。
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82012247)。
(八)聘用
聘用人员与负责招聘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经区人社局审核后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九)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后上岗工作。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8220369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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