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4人公告
来源:中国建始网
2019-08-24 10:06:27
建始县2019年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公告
关注建始网分享根据《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的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函〔2019〕53号﹚和《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编委、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切实做好考核招聘2016届和2017届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建始县拟从本县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中考核聘用部分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建始县计划考核聘用4名在建始县服务期满在岗的2016届大学生村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具体聘用岗位如下:(附件)
二、考核聘用对象:
按照《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选聘、在建始县任满一个聘期、且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岗位计划申报
有人才需求的乡镇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开展岗位计划申报工作。
(二)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建始网发布公告。
(三)资格审查(8月23日前)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按照县里的统筹安排和所在乡镇事业单位提供的招聘岗位,到县委组织部报名。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年度考核、签订合同、工作年限及任职等情况。
(四)统一组织测试(8月24日)
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统一组织考核聘用人员测试,考核聘用人员按测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8月25日- 26日)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县人社局指导配合。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及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察工作备案表》(附件1)、《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附件2)、考核对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档案、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县人社局。
(六)组织体检(8月27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通过考察的入围体检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七)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8月30日前)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领导班子听取考核聘用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体检结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况。确定拟聘对象,在“中国建始网”予以公示。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拟聘对象的相关证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呈报州人社局予以审核,审核后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严格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
联系电话:0718-3222715 (县委组织部)
0718-3419516 (县人社局)
附件:
中共建始县委组织部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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