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招聘职位及人数】
审判、执行辅助文员6名;
党建文员1名。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审判、执行辅助文员资格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审判、执行辅助文员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守审判纪律;
男女不限,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
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2、党建文员资格条件
中共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党建文员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守审判纪律;
男女不限,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加非法活动组织的;
6、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2张,有关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30日。
报名地点: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综合科(玉林市人民东路409号11楼),联系电话:0775-2659935。
【资格审查】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考生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考试】
简历审核通过后,将统一组织考生进行打字等技能测试,综合考虑考生的技能测试情况及个人基本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综合考虑考生技能测试、面试表现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待另行确定。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聘用手续(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聘用制同类人员进行发放。合同期满后根据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按玉林市统一的缴费基数缴纳。
【办理手续】
组织人选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
办理地址: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综合科(玉林市人民东路409号11楼)
邮编:537000
咨询电话:0775-2659935
传真:0775-265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