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合同制人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19-08-27 08:38:38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临沧边合区各项建设工作,引进专业人才,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结合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作实际,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招聘1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为顺利开展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临沧边合区管委会2019年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内容如下:
 
  组  长:蒋世良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陈  鹏  党工委副书记
 
  张红波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赵国相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沈修强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李廷锁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罗国平  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蔡胜泉  管委会国土规划建设局局长
 
  罗文昌  管委会对外合作局副局长
 
  左  立  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管委会办公室,由李廷锁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2019年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与主管部门衔接协调,具体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相关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派出临沧边合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与指导下进行,实行程序与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名额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岗位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剂,身体健康。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四)户籍地为临沧市范围以内或在临沧市辖区常住3年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疾病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已就业人员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
 
  此招聘方案将提前在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9月10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如竹,联系电话:18214508307;
 
  保琅天,联系电话:18214518110。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居住证明(或居住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认真校对个人信息。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考核组严格按照考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由招聘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政审。向应聘人员所在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书面函询现实表现以及家庭背景审查,并到相关部门查阅应聘人员人事档案。对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政审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由招聘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拟招聘人员与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招聘人员须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
 
  五、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一)聘用人员每月工资和“五险一金”总额约3800元/人(含五险一金),实发标准约3100元/人。
 
  (二)聘用人员属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编外人员,具体由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管理。
 
  六、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临沧边合区党工委全程指导和市纪委市监委派出边合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实施程序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专家评委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考务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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