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白山市交通运输局招聘文职人员10人
根据工作需要,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人员共计10名,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分配到局机关各科室,从事文字综合、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薪资待遇
文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白山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办与应聘人员订立3年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4000元(五险一金缴纳后实得工资)。
三、招聘环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出生);
4.自愿从事交通运输事业文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汉语言文学专业为主,特别优秀的人员,专业可以适当放宽;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3日8:30至9月5日17: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白山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地址:滨江南街636号,咨询电话:0439-5117111。
3.报名提供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文职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由选拔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
1.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另行通知。达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科目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岗位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等方面。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不计入成绩,按笔试成绩的30%与面试成绩的70%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选拔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超出1: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由选拔单位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拔人选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招聘各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统一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通过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从而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白山市纪委驻白山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白山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39-5117111;0439-322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