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12人公告

来源: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府 2019-08-27 15:44:39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效,经区政府同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龙沙区政务服务中心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龙沙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


  龙沙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招聘计划


  龙沙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2名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服从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品行端正,热爱为群众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协调办事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2、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具有齐齐哈尔市城市户籍。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考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3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不收取报名费,过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龙沙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号窗口(地址:龙沙区工建路187号)。咨询电话:0452-2828216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者须填写《龙沙区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http://www.qqhrlsq.gov.cn)。


  (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学历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照4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


  (2)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分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分值。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掌握《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时事政治、龙沙区区情、公文写作能力等内容,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出题方式为聘请相关专家出题。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龙沙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处理问题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


  结构化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公示和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龙沙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形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定向派遣至龙沙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并报劳务派遣公司所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合同期限3年,期满后表现优秀者可以续签。


  (四)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五)相关待遇


  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待遇不变),享受五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本人需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三、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龙沙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报名表.xls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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