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山亭区竞聘文秘岗位人员10人公告
山亭区公开竞聘文秘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文秘人员队伍,更好地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政策理论支撑,根据工作需要和空编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竞聘文秘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竞聘文秘岗位人员10名,其中区委办公室5名,区政府办公室5名。
二、参加竞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人员。
(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公道正派,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
2、从事文秘工作满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5、符合有关规定的回避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试用期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含)。
三、竞聘程序
本次公开竞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试用和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竞聘公告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9:00—8月30日17:00。
报名地点:山亭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
报名提供资料:符合报名条件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山亭区公开竞聘文秘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版照片),从事文秘工作年限及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聘用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竞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竞聘资格。
(四)面试
报名人数达到1:2比例要求可以组织面试竞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应变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要求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竞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由聘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工作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在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填报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内容进行核实。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六)公示
对面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试用和调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它
(一)本次竞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参加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报名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竞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竞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11985 8811123
监督电话:8811352 8811121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