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湘西凤凰县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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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9月9日-9月11日)
2019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凤凰县事业单位人才发展的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州人社函〔2019〕3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凤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19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1年9月9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9月9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9月9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9月9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标明的为准。
(七)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者常住户口在凤凰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本县户籍;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以2019年8月27日前为准。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8月31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凤凰县电视台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9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凤凰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八楼会议室(0743-3221183)。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2)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名时,须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基本要求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4)对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县人社局指导监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体检前资格再审、考察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考试内容及开考比例:管理岗位和部分专技岗位(见附件4)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部分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县人社局研究报州人社局备案,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后,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笔试总成绩。只需笔试岗位笔试总成绩则为综合成绩。
2.个别需要面试的专业技术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合为综合成绩。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9月28日(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9月26日-2019年9月27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只需笔试的岗位如拟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管理岗位及部分专技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如再相同,则采取复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凤凰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经州人社局批准,办理聘用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3-3221183)
凤凰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743-3215331)
附件1:2019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