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地理信息中心编外人员招聘7人公告

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08-28 09:09:13

  泰安市地理信息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等要求;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泰安市地理信息中心编外人员公开招聘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工作组全程监督,泰安市地理信息中心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网上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公示、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请报名者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gicrs@163.com(请勿对原表格栏目作改动)。发邮件时主题为“姓名+信息中心+岗位名称(如房产测绘技术岗位)”,并同时上传毕业证扫描件。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1日17:30


  咨询电话:0538-8202129  赵晓琳周雨晴


  (二)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单位组织岗位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窗口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招考岗位的基本了解和举止仪表等,按照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试时请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经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工作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然后组织考察,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补充说明


  本次招聘,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出现空缺,对符合单位招聘要求的人员,可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招聘单位有权根据报名及考试情况进行招聘人员数量调整或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聘用制和劳务派遣制两种用工形式。


  (1)聘用制


  房产测绘技术岗、航摄技术岗、数据技术岗、质检技术岗实行聘用制,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试用期两个月,考核合格者,正式转为中心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劳务派遣制


  房产测绘辅助岗、窗口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先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中心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考核合格者,正式转为中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中心现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


  五、本招聘启事由泰安市地理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市地理信息中心咨询电话:0538-8202129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电话:0538-8297090


  附件1.泰安市地理信息中心编外人员公开招聘一览表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信息中心)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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