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衢州市医疗保障局选调下属单位3人公告

来源: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8-28 09:43:29
  2019年浙江衢州市医疗保障局选调下属单位3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下属单位衢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在编在岗公务员中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职位和名额


  面向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登记的公务员,法律、政策不允许转任的除外。


  精算岗位、审计岗位、综合文秘岗位各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突出;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9年8月23日);


  4.精算岗位要求数学类、统计学类专业;审计岗位要求审计、审计学、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专业;综合文秘岗位不限专业,要求有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违规参加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尚在服务期内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的工作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衢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按照报名、审查、比选、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公开选调。


  (一)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 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市医保局303办公室(衢州市仙霞中路36号行政中心4号楼主楼)。联系人:江洁(0570-3079850)、18057082848。


  3. 报名者需携带材料:


  (1)《衢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完成);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报考综合文秘岗位的需提交1-2篇本人主笔的综合性文字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二)审查和比选


  由市医保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选的工作能力、代表作品和工作经历、学历、年龄等进行综合比选,并结合职位要求,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面试。若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选调岗位将相应核销并通知该岗位的报考人员。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市医保局303办公室领取,报名时留好联系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选调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


  (五)体检


  1、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体检。


  2.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 入围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入围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由面试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讨论和公示。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中共市医保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拟选调人选的原单位和选调机关公示3个工作日。


  (七)经公示无异议,选调机关形成选调工作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批准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


  四、严肃纪律


  (一)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衢州市市级机关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转任办法(试 行)》等有关的规定,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选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予以纪律处分。


  (三)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3日


  附件: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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