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淮北濉溪县城区遴选乡村教师30人公告
一、背景
随着县城扩容,城区学校学生数增加较多,大班额现象突出,每年新招聘教师从绝对数和教学经验上无法满足城区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为解决城区扩容带来的教师缺失,化解城区大班额,打通乡村教师进城区学校渠道,减少乡村骨干教师流失,经县委常委会研究,从乡村学校遴选3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有效监督。
三、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濉溪县在编在岗的乡村中小学教师。
(二)公开遴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能力突出,业务精湛;严于律己,乐于奉献;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2.本科及以上学历;截至8月31日,男教师42岁以下,女教师38岁以下;在濉溪县乡村中小学任教满五年。
3.具有县级及以上“教坛新星”、“优质课教师”称号;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类教学比赛中获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1次;获市级“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当年质量检测在辖区内同年级、同一学科教育教学成绩综合处于前20%。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遴选:
1.遴选学年度请假超过2周的(法定假期除外)。
2.违反师德师风受到查处的。
3.违法犯罪曾经受到司法部门治安、刑事处罚的。
4.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遴选岗位数量及资格要求
(一)岗位数量:城区学校共遴选乡村教师30名,其中高中1名(化学学科)、初中17名、小学12名。
(二)资格要求:教师资格证符合学段要求。
五、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学校自行组织报名(原则上每个中心学校限报5人、局属农村学校限报3人),经资格初审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9月4日以学校为单位报至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报名材料:《濉溪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乡村教师申请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奖励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小二寸标准证件照2张。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签订承诺书,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二)组织面试考核
公开遴选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面试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无需面试人员:符合遴选条件的特级教师与获得国家级教学大赛一等奖的教师,不需要面试直接遴选到城区学校。
(三)公示与聘用,
1.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各学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遴选人员(各中心学校原则上每学段遴选不超过1人)。高中1人;初中17人,但同一学科最多遴选不超过5人,其中遴选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等学科合计1人;小学12人,但同一学科最多遴选不超过4人,其中遴选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等学科合计2人。
2.拟遴选人员在濉溪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教师,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当事教师5年内不得参加遴选考试。参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公示后的人员按分数由高到低选岗。
4.办理手续。公开遴选的初选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编委会同意后,由县编制、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办理人事和工资关系转接等相关手续,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调入学校标准执行。
5.实行试用期制度。遴选教师试用期一年,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学校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六、咨询与监督
遴选工作在“濉溪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乡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全程接受纪检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咨询电话:0561-6079977、0561-6076703
举报电话:0561-6077382、0561-6089171
本公告由濉溪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乡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濉溪县城区学校遴选乡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