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19-08-29 10:16:41
  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公开聘请2019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穗南办字[2019]9号),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我局开展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结合我局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通过遴选方式,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一、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内容
 
  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为协助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为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二)对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三)对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拟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赔偿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四)草拟、修改、审查以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
 
  (五)参与重大合同、重大项目洽谈,就涉及的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六)处理涉法涉诉案件、行政调解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七)协助处理化解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其他非诉讼纠纷,并提供法律意见;
 
  (八)协助组织法律咨询专家顾问团对重大事项进行研讨,提供法律意见;
 
  (九)对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参与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十)向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十一)受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代为签署、接收、提供法律文书。
 
  (十二)经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
 
  (十三)协助审查其他重大经济合同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十四)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安排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及律师事务所的资质
 
  (一)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律师事务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在广州市常驻的服务机构应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法律顾问派驻要求
 
  (一)委派1名执业律师担任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
 
  (二)委派1名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常驻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协助开展政策法规相关工作。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所需相关资料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9月4日前,将意向书(应明确专业法律顾问的资质、从业时间、专业领域等,派驻法律工作者的个人信息、学历、资质等)和报价(含派驻法律工作者和专业法律顾问费用)、机构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复印件、在政府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的经验文件复印件、已担任本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主体法律顾问或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真实情况等所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后邮寄或送到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5楼,邮编511400。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39053771,13246839682。
 
  特此公告。
 
  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