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南昌选聘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编34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定期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选聘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实施意见(试行)》(赣组字〔2017〕3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中公开选聘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全市共计划选聘34名乡镇(街道、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其中,西湖区、湾里区、青云谱区、经开区从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中联合选聘1名,安义县、湾里区、经开区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中联合选聘1名。联合选聘岗位最终录用的聘用人员,实行属地安置。
具体选聘计划见附件1。
二、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1.选聘对象
南昌市在职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2.资格条件
选聘对象除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 工作作风扎实,业绩突出,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善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 近2年所在村(社区)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均在乡镇(街道、管理处)前1/3以内,或任职期间本人获得过2次以上乡镇(街道、管理处)及以上表彰奖励。
4. 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5年以上;或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连续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村(社区)主任连续满9年以上。
5. 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31日后出生),对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期间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过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年龄可放宽至52周岁以下(1967年7月31日后出生)。
上述村(社区)干部的年龄、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 已具有行政、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
6. 具有其他不宜选聘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1. 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方式,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原则,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管理处)报名,再由乡镇(街道、管理处)党政班子成员择优差额署名推荐。
报名所需材料:1.2019年南昌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中公开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报考者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3.任职文件、综合加分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个人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9月9日。
2.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乡镇(街道、管理处)负责初审、县区(开发区、新区)选聘办负责复审。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名单在所在乡镇(街道、管理处)张榜公布。如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则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选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与不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取消其选聘资格。
3. 认定加分。加分项目分为任职资历加分、表彰奖励加分,两项加分之和为综合加分,最高为20分,具体加分标准见附件3。由县区(开发区、新区)选聘办负责认定综合加分,加分者所属乡镇(街道、管理处)负责在笔试之前,将综合加分情况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4. 组织考试。考试统一题本、统一时间,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根据村干部和社区干部的不同特点,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分类组织测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取村、社区分类命题,闭卷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现行农村(城市)工作方针政策及基层党建、农业农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乡治理、经济社会发展等应知应会知识,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与综合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分类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用村、社区分类命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重点是组织协调、决策分析、人际沟通、创新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综合加分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综合加分高者优先;若总成绩和综合加分均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考察人选。
6. 实绩考察。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选聘办牵头组织实施,分类开展。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突出政治素质考察,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品格、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人岗相适及干群口碑等方面情况。
7. 体检。体检工作由市选聘办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8. 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南昌党建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9. 聘用安置。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核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选聘人员原则上不跨乡镇(街道、管理处)安排工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在村(社区)兼职。
选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事宜
本次选聘工作由市县两级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南昌县(含小蓝经开区) :0791-85713884
进贤县:0791-85622376
安义县:0791-82270175
东湖区:0791-87838406
西湖区:0791-86565223
青云谱区:0791-88462925
湾里区:0791-83767516
青山湖区:0791-88108682
新建区:0791-83703961
经开区:0791-87121660
红谷滩新区:0791-83839607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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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9年南昌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中公开选聘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编制人员选聘计划
附件:2. 2019年南昌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中公开选聘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 2019年南昌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中公开选聘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编制人员综合加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