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赣州全南县选聘5人公告
为全面提升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党性强、作风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
2.中共正式党员,有党务工作或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需提供聘用合同或者单位证明材料);
3.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失信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贯彻执行;
(二)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三)协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帮助业主提高政治觉悟,引导业主在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积极引荐有技术特长、政治素质好的党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法人、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帮助协调内外部关系,为“两新”组织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好服务工作;
(五)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引导业主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多种有积极意义的活动;
(六)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定期向选派单位党组织汇报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接受党组织的指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
(七)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岗位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26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单位和个人应缴纳费用),绩效奖金300元/月(年底根据绩效管理情况一次性发放);
(三)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
(四)实行一年一聘制。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五、实施步骤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7日。
2.现场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三楼干部科(全南县城厢镇寿梅路41号)。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全南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党员身份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证明,或复印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党员大会接收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内容)。
4.网上报名人员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将全部应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nlxdgw@163.com)。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工委工作人员审核报名人员有关材料,审查合格者可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网上报名人员需在面试之前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纸质稿,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后允许参加面试。
(三)面试
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党建工作基础知识,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党建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
面试成绩(若有笔试则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前5名入闱考察(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对入闱考察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对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五)体检
政审考察后确定的入闱人选,统一在全南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面试得分排名,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南县政府网公示5天。
(七)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县委组织部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若考生目前仍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须保证在该岗位上至少服务满一周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对参加完面试环节的全南县外考生给予适当交通补贴。考生在面试当天,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全南的城际间的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高速过路发票等交通、食宿票据原件,以及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若考生未能在面试当天提供票据或提供银行等信息错误的,将不能获得补贴,补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补贴标准:全南县外赣州市内300元/人,赣州市外600元/人;
2.联系电话:0797-2632332,15979808281(钟)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共全南县委组织部。
附件:全南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