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台胞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9-02 08:58:20
  上海市台胞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台胞服务中心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政府授权的为在沪台胞提供涉台政策及法律咨询、接处台胞信访及请求事项、沪台青年学生联谊服务、为台湾青年来沪提供创业就业咨询和指导服务、为在沪台胞提供急难救助、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事件等综合服务的平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人事财务行政岗位  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人事管理、出纳业务、对外接待等办公室日常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财经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学历,年龄上限35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良好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会计初级证书。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即报名截止时间)。


  三、招聘方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凡是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71.2分),符合岗位任职要求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信息表(附照片)、笔试成绩截图、学历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及其他相关材料电子版本,发送邮箱至:tbfwzp@163.com,邮件标题“应聘+姓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市台胞服务中心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将收到面试通知;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按照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4、体检


  到上海市台胞服务中心指定的本市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5、考察


  由上海市台胞服务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拟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62625599-6922、6923


  下载附件:报名信息表.doc


  上海市台胞服务中心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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