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永州东安县卫健系统招聘3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以及《永州市卫健系统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永卫发〔2019〕3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制订我县2019年公开招聘基层卫生人才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30名具有资质的临床医生,其中西医临床医师25名,中医临床医师5名,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差额事业单位),纳入编制管理(具体详见《东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基层卫生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 执业助理医师需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需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本人自愿,服从分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报名不予受理: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到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 已被聘用为永州市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其他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东安县卫健局213室。
4、咨询电话:县卫健局0746-4224388。
5、报名要求:
(1)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资质证书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2019年东安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基层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证书、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3)报名通过的考生于2019年9月1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附考核时间、考核地点)
(二)现场考核
1、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合格分数线应在60分以上。
2、考核形式及内容:实行面试考核,即现场专业知识问答,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技能知识。
3、考核分值: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凡面试考核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参考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平均分,没有可比成绩的不得低于60分。
4、根据考核成绩高低(考核成绩相同者,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如再出现分数相同者,则按评委给出的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对比择优)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核合格人员9月27日上午7:30在县卫健局一楼集合,统一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包括吸食毒品检测)。
(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卫健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递补不超过二次。体检合格名单公布后因各种原因导致职位出现空缺时,以后的各个环节不再递补。
(三)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采取面谈及资格复查等方式,重点对拟招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审核;同时查看档案要核实拟招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情况并向公安、检察、纪检、计生等部门了解是否有违纪违法情况。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选在东安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七、优惠政策
1、招聘人才在工作地无住房的,用人单位可提供临时性住房,待人才购房或离开工作地后由用人单位收回。
2、招聘人才的配偶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用人单位可安排聘用性工作岗位。
3、招聘的主治医师,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合同服务期内由县财政每月给予不少于500元生活补贴。
八、违约责任
1、违反聘用合同,未完成5年服务期限的,则解除编制。
2、将违约情况纳入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违约当年,违约人员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将其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评定为不合格。
3、向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离职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范围内公立医院招聘工作,并对其建立不诚信记录,放入档案。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东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46-4224388
附件:
2.《东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基层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
东安县公开招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