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档案馆招聘公告

来源:来宾人才网 2019-09-03 11:15:38
  来宾市档案馆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馆决定通过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来宾市档案馆专业技术人才1名:


  (一)专业类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具体包括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技术工程、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软件技术等专业;


  (二)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中央直属大学、“双一流”大学、211及省部级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计算机水平考试中级以上证书等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四)使用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动态编制(事业编制),动态编制落在来宾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来宾市农村党员干部科技培训中心,实际在来宾市档案馆工作,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同级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五)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来宾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2019-2020年)》条件的,按《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来宾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2019-2020年)>的通知》(来人才发〔2019〕5号)精神享受引进人才待遇。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日至2001年9月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相关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


  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9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此次招聘以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形式进行,


  报考者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来宾市档案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复印件各1份,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考生,需同时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发送成功,因未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发送成功,造成未能及时审核无法参加面谈的,责任考生自行承担。招聘专用邮箱lbda4278200@163.com,联系电话:0772-4213316。


  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至9月11日(周末现场不接待报名),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来宾市档案馆办公室(来宾市红水河大道北端)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


  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通过网络报名的,在发送报名表并电话联系确认接收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通知考生;现场报名的,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3日至9月13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四、考核


  (一)面谈。


  1.通过资格审查即为面谈人选,由来宾市档案馆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谈环节的人员,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谈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谈。


  2.现场验证。面谈当天,进入面谈的考生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谈。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谈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谈形式及内容。面谈采取座谈交流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谈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座谈交流分为50分,实际操作分为50分。座谈交流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与特长、个性特征、工作经历(业绩)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了解;实际操作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掌握Oracle、SQL Server等主流数据库系统的安装、维护等技能,以及计算机网络、网站、服务器软硬件的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等技能的情况;


  4.面谈的时间和地点。面谈具体时间、地点由来宾市档案馆书面或电话通知面谈人员。


  面谈时间:2019年9月23日前。


  5.面谈成绩公布。面谈成绩在面谈结束时当场公布,并于当天面谈结束后,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谈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谈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面谈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总成绩合格(分数达60分以上)后即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谈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的,面谈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2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时,增加面谈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加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我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2.来宾市档案馆成立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核工作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


  补考核人选。


  考核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


  3.考核工作组将考核情况及意见向本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听取考核工作组汇报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进行测评。


  4.根据最后考核测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测评分数达60分以上者才能被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来宾市档案馆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在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并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


  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2019年10月11日前。


  六、审批和聘用


  (一)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核、体检人选、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19年10月下旬前。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审批时间:2019年11月中旬前。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法定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其他


  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来宾市档案馆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档案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覃松梅,联系电话:0772-4213316;


  传真号码:0772-4278200


  监督电话:0772-4278181


  附件:来宾市档案馆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20190902.doc


  来宾市档案馆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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