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龙岩永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2人公告
来源: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19-09-03 14:31:34
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力量,经区编委办(龙永编办〔2019〕18号文件)同意,公开面向我区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龙岩市永定区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2名。
二、选调人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 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内(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 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书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
4. 近三年(2016年—2018年)年度考核合格及合格以上;
5. 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
6. 本人自愿承诺在所选调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公人员);
4. 被法院列入的失信人员;
5. 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7 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二) 报名地点: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定南部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联系人:兰佩君,联系电话:0597-3093066,13799077169。
(三) 所需材料
选调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 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3) 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表可从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或到报名处领取);
(4) 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各一份。
(四) 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量化考核、组织考察的办法进行择优选调(总分:100分)。
(一)量化考核(65分):
1. 学历分(封顶15分):大专5分、本科10分、研究生及以上15分;
2. 工龄分(封顶10分):参加工作每一周年加1分,不足一年不计分,最高不超过10分(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
3. 评优分(封顶15分):2016年-2018年度获得区级表彰一次加3分,市级表彰一次加5分,省级以上表彰一次加10分,同一项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取最高分(报名时提供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 考核分(封顶9分):2016年-2018年度考核,合格一次1分,优秀一次3分;
5. 其他加分(封顶16分):有从事文秘、会计工作经验以及农业、林业、房屋、土地登记工作经验的,每周年加2分(由单位出具证明、主管部门盖章确定)。
(二)组织考察(35分)
1. 由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考察;
2. 根据量化加分排名,前6名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满6人则全部列入考察;
3. 考察组前期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访察了解,访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每项满5分,最高不超过25分);
4. 由考察组与考察对象见面,进行面谈面试(最高不超过10分)。
(三)体检
根据量化考核和组织考察得出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名人选进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考核组提出拟选调前2名人选,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
2.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其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3. 本次选调由区纪委派驻区住建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释。
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3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