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到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符合聘用资格人员由教育局根据岗位需要统一安排到相关岗位,并签订聘用备案协议,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合同制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签订3年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英语;初中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音乐;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幼儿园。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二)身体条件:
1.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2.试用期内能正常上班,不能请事假、病假、产假等。
(三)学历、资格条件:
1.高中教师和城区初中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相应专业;
2.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要求相应专业;
3.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或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相应专业;
4.报考农村公办幼儿园幼师岗位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以上报考岗位均应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含已申报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以等同于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年龄条件: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考试收费
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9月3日-9月5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东乡区教育局7楼会议室(东乡区恒安西路266号);
4.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查询学历资料1份;全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教师资格证资料1份;携带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寸2张(蓝底);
4.填写《东乡区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表》。
七、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9月7日,考试地点在设在东乡区第三中学。
2.考试内容。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3.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于9月8日左右在东乡政府信息公开网教育局栏目和抚州市东乡区教育局公众号上公布。
八、体检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一并入闱。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由教育局根据岗位需要安排上岗,并签订聘用协议。
九、待遇、保障
按照《东乡区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聘用的编外合同制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编外合同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2部分构成,基础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发放。合同制教师不享受我区在编在职教师综治、文明单位、节能减排和绩效考评等政府性奖励工资待遇。
十、违纪处理。
1.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录东乡教育系统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东乡教育系统任何招聘考试。
4.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其它
1.区教育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联系电话咨询0794-4232108。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乡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