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炎陵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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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炎陵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结合本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实行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一(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如:18-35周岁,即1983年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其他时间以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表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2.招聘岗位要求有从业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经历。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从业工作经历。从业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3.岗位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职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以户口簿为准,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该岗位规定的行政区域内的户口。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huzhou.gov.cn)、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yanli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考工作由炎陵县人社局组织,炎陵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五、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9月12日上午8:00至9月19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可通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hnyanling.gov.cn)完成报名。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9月12日上午8︰00至9月19日下午18:00,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考生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表三。
4.打印准考证时间:完成报名并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10月10日 8:00至10月12日24:00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5.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完整填写报名内容和上传近期证件照片、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职位的报考条件,对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所在区域等作适当了解,慎重、理性报考。
网上报名期间,尚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
6.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及资格审查
已打印准考证人员均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笔试
⑴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2、资格复核
⑴资格复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告。
⑵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
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⑴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炎帝文化保护传承中心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⑵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成绩合成
⑴笔试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⑵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炎帝文化保护传承中心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⑶所有岗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⑴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⑵体检在县纪委监委和县人社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服务期要求的岗位,服务期不得少于规定的年限,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出县外手续。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详见附表三
监督电话:炎陵县人社局: 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372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9年度炎陵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