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安阳县公安局特勤人员39人公告

来源:安阳县人民政府 2019-09-04 15:58:47
  2019年河南安阳县公安局特勤人员39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公安局特勤陪护人员,主要职责是从事执纪办案陪护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本次共招聘39名特勤陪护人员(男性);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4、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性疾病,无传染疾病。能长期执行纪委监察委特勤看护任务,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适应长期加班工作性质。


  5、年龄在18—40周岁(1979年 9月 1日—2001年 9月 1日);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职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侦查、起诉、审判的;


  2、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或者被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组织、参加、支持非法组织的;


  5、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已与我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合同未解除仍在岗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为2019年9月3日。在安阳县政府网、安阳县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 9月16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安阳市人民公园西大门西行100米路北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2—539629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应聘人员须提交的证件: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1份,党员需开具党组织关系证明信,退伍军人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填写《安阳县2019年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表到报名地点领取。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形体、气质、精神面貌及基本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60分以下者不进入考察。


  2、如招聘岗位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另加复试。


  3、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面试成绩加5分,只享受一次加分。


  (四)体检、考察


  1、依据面试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


  4、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如考察不合格的,不再依次递补;因放弃考察的,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工作期限不得低于一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用人员待遇:执行安阳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延时或节假日加班,加班补助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安阳县公安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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