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8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30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9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其中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个岗位共2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学校“人才招聘网”(http://zp.zjiet.edu.cn:9081/)系统注册、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周三)16点前,在我校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相关岗位,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拒收。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申报岗位资格条件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不设置报名截止期限。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二)考试/考核
1、考试招聘。
(1)招聘部门考试推荐:一般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等方式,根据考试分排名,原则上按入围人数和招聘人数3:1的比例向学校推荐,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如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和招聘计划的比例超过15:1(例:岗位招聘计划为1人,超过15人通过资格审查),需要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排名前2/3的人员进入部门试讲(技能测试)环节。
(2)学校考试:一般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学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以试讲、面试方式考试的岗位,学校试讲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以笔试、试讲、面试方式考试的岗位,笔试、学校试讲和面试成绩分别按30%、40%、30%计入总成绩。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考试的岗位,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30%、35%、35%计入总成绩。
2、考核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职称的应聘者,如本人提出要求,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不安排考试,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聘用。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
应聘者需具备在2020年2月底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凡不能在该期限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难以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均不宜应聘。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一视同仁,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zjiet.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处(http://www.zjcoop.gov.cn/rsc.asp,“文件通知”)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处):0571-87071173。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571-86929818;86929817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电子邮箱:jmrsc@zjiet.edu.cn(此邮箱不接收应聘材料)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