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宜宾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招聘5人公告
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考编外临聘人员的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屏人社办发[2017]194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名额和性质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派驻单位职责。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接受派驻单位管理且服从工作分配,遵守派驻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在招考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临聘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名额和性质
1.本次公开招考名额共5名。
岗位: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派驻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本次公开招考的人员属编外临聘人员,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报名
(一)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屏山县人社局办公楼)三楼305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1日。
咨询电话:0831-5700226
(二)报考者自愿报名。
(三)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屏山县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考编外临聘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面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人选比例按1:3,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二)笔试
笔试内容:写作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与参加笔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比例,经研究批准可放宽比例。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四、体检、选岗、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学历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由派驻单位进行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学历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依次等额确定进入递补体检人选。
(四)公示
1.拟临聘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临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临聘。
五、临聘及待遇
(一)拟临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随后通知取得临聘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临聘资格。
(二)本次招考编外临聘人员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临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本科学历3000元/月、专科学历2500元/月,按月发放。差旅费按规定执行,不再发放其它各类经费。
(四)社会保险。编外临聘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编外临聘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第二年可享受5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作待遇照发。
(六)合同期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它就业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编外临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临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700227。
七、本公告由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八、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笔试、体检、考核、递补、临聘的,责任自负。
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