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红岗区人民政府 2019-09-06 15:57:46
  大庆市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大庆市红岗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资公司”)受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庆市红岗区社保局、大庆市红岗区医保局、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工作人员。

  一、招聘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考核合格后与区国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工作。

  二、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性别 岗位描述
01 人社局业务窗口 2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教育及相关专业 不限 主要负责受理咨询、接待、政策性解释、业务办理等窗口服务工作。
02 社保局业务窗口 1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经济及相关专业 不限
03 社保局业务窗口 1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04 医保局业务窗口 1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财会及相关专业 不限
05 医保局业务窗口 1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医疗及相关专业 不限
06 医保局业务窗口 1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07 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窗口 2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三、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

  大专学历2000元/月;本科学历2300元/月;研究生学历2600元/月,区国资公司负责缴纳五险单位部分,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窗口服务工作,语言沟通能力突出,文字写作能力强。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通过培训学习能够基本掌握相关业务和政策法规。

  3、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勤勉、踏实。

  4、五官端正,个人形象适合窗口工作,无纹身、吸毒、精神病史等。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正在服刑、缓刑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曾经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体性上访或非法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信奉邪教或参与地下宗教活动的。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6日至9月10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红岗区国资公司综合办公室(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57号)。

  3、咨询电话:0459-8977587

  4、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1份;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2张。

  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不受理代替报名。

  5、资格审查

  由区国资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6、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或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内容参照从业人员基本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国资公司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采取到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安部门进行实地了解,考察拟聘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或参加邪教组织活动。

  (四)公示

  如在体检、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人员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聘用环节。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造成错过聘用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聘用及人员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无编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在职在编人员相关待遇。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区国资公司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

  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使用与考核。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如岗位需要、本人同意,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
  大庆市红岗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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