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招聘公告

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9-09 10:02:54
  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窗口接待工作,结合劳动监察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接待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接待窗口岗位,共招聘1人。


  二、用工形式及待遇


  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左右,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安心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四)熟悉接待礼仪,热爱窗口服务工作,普通话标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yichang.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9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9月12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


  2.报名地点:宜昌市人社服务大楼(环城北路40号原劳动局)4楼448室。


  3.报名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初审。由工作人员提出初审意见,经市劳动保障监察局集体讨论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2.面试要求。考生须持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少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体检集中组织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若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由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将名单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7-6735077


  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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