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编外人员7人公告
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2019-09-09 10:03:29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编外人员7名。
二、招考方式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形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发布日起至2019年9月16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点: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2号楼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310室;
邮箱报名:请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于9月16日下午5:30前发送至邮箱:hexiaofen@dpxq.gov.cn,材料请勿发照片格式。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
5.《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
6.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技能证书等。
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注:《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
五、考试
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
根据报考者成绩(总分要求在7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安排具体工作。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何小姐,0755-28333193。
附件: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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