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许昌禹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来源:禹州市人民政府网 2019-09-09 15:51:11
  2019年河南许昌禹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35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 9:00至2019年9月19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笔试科目含《公共基础知识》。欢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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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9月17日-9月19日)

 

  2019年河南许昌禹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结合禹州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中共禹州市委组织部、禹州市人社局、禹州市委编办决定面向全国为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禹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禹州市委组织部、禹州市人社局、禹州市委编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9月6日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zhou.gov.cn)、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 9:00至2019年9月19日17:00。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填报资料(含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4.报名确认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9年9月20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支付宝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考务费。办理免缴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国务院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截图并加盖县(市、区)扶贫办公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2019年9月20日17:00前提交到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502房间(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核实确认。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9:00以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6.其他事项


  (1)岗位核减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到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502房间(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还所缴考务费。


  (2)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禹州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和从禹州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禹州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9月21日18:00前将身份证、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房间(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具体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见《禹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考试时间:


  2019年9月28日上午8:00至9:3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00至11:30测试《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相关事宜届时将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面试组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一名为主考官,全部从异地选调。考生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考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有疑问可在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留言咨询。


  附件:禹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禹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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