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墓区管理7人公告
因墓区管理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墓区管理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墓区管理工作人员;招聘计划: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事业心强,能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以及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形象气质良好。
5.具有墓区管理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原定于2019年9月2日-9月6日,由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现将报名时间重新调整:2019年9月9日-9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社会事务管理局110A办公室。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联系人:林强 联系电话:0797-8375319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现场领取或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gzjkq.ganzhou.gov.cn/)下载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4.如成功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1,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http://gzjkq.ganzhou.gov.cn/)发布核减的招聘计划数的公告。
(二)面试
由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生应持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等额人数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思想品行、日常表现、人岗相适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及政审
经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在相应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政审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面试成绩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
五、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墓区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