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哈尔滨金融学院招聘50人公告

来源: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9-09-10 16:23:06
  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哈尔滨金融学院,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本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学院简介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http://www.hrbf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一)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部分学科专业按照招聘计划中所列要求执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有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具体见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9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生。


  五、岗位任务与薪酬待遇


  (一)岗位任务:


  1.教师岗位,按照学院规定,完成所在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工作或其他工作。


  2.管理岗位,完成所在部门安排的管理工作。


  3.按学院工作安排承担兼职辅导员或其他管理岗位任务。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参照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责同酬”,除以编制内人员为特定发放对象的政策性补贴以外(即改革性补贴、职业年金),薪酬待遇标准与在编在岗同职级人员一致,社会保险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本次招聘人员聘期内申请读博,或获得博士学位,与学院在编在岗人员同样执行《哈尔滨金融学院教师学习提高管理办法(修订稿)》(哈金院〔2018〕34号)、《哈尔滨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哈金院党〔2018〕72号)。(见附件2、3)


  六、聘用期限


  (一)岗位聘期分为1年、2年、3年共三档,由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决定,录用后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选择3年聘期的试用期为6个月,选择2年或1年聘期的试用期为2个月;社会人员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选择3年聘期的试用期3个月,选择2年或1年聘期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离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学院。


  (二)首次合同期满时,实施有条件续聘。


  首次聘期结束前1个月,学院对相关聘用教师进行聘期考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本着自愿原则和学院工作需要,经本人与学院协商一致后再行签订续聘合同,不符合条件者不再继续聘用:


  1.聘期内考上博士研究生者,可以续签聘用合同,如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学院视当年编制政策予以解决编制。


  2.聘期内以第一作者发表学院认定的高水平期刊C类及以上论文1篇。


  3.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含教改项目)1项。


  4.聘期内取得教师资格,在学院教学质量综合排名中每学期均占前50%,并且至少一学期排名占前20%。


  不具备以上条件,但在兼职辅导员或兼职管理工作中能力突出的人员,首次合同聘期届满后,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和本人意愿,可择优遴选至辅导员或其他管理岗位继续聘用。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9日至9月18日12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哈尔滨金融学院合同聘用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并在报名邮件中,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要求:以上报名材料中的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近期证件照,上传照片为生活照或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专用邮箱hjygk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编号+招聘岗位名称+本人姓名,请仔细标注,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每个应聘人员只可报一个岗位。


  以上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上传的扫描版材料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三)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根据招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协同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核者方能参加后续环节的考试。


  2.现场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网上公告及个人邮箱。


  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哈尔滨金融学院合同聘用制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一份。


  ⑵本科之后(含本科)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证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本科之后(含本科)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⑶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必须出具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如为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及社保明细单。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3.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笔试通过后,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提交如下材料:


  ⑴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⑵政审材料:填写《哈尔滨金融学院合同聘用制人员政审表》(附件5)。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须有党总支书记签字及院系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须签字并盖章;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签字并盖章。


  ⑶如有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⑷本科之后(含本科)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八、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21日上午 7:30-8:30,


  地点综合楼一楼大厅(须携带身份证)。


  2.笔试时间:9月21日上午9:30—11:30(8:40开始入场拍照),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急需、短缺专业的岗位,经学院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它相近岗位参加应聘。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及提交其他材料:9月26日8:00-16:00,新教学楼652。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形式。根据所学专业和应聘岗位要求进行试讲和板书演示。试讲所用教材应为本专业近三年的高等院校本科教材。面试时间在20分钟以内。


  (2)管理岗位采取综合面试形式。


  4.评价方法:实行量化打分方式。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拟聘岗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及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九、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学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院长办公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哈尔滨金融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


  邮编:150030


  咨询电话:(0451)86143025 、83147184 孔老师、王老师报名电子邮箱:hjygkzp@163.com


  监督电话:(0451)83147029


  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9.10)(2).xls


  附件2:哈尔滨金融学院教师学习提高管理办法.docx


  附件3:哈尔滨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docx


  附件4:哈尔滨金融学院合同聘用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哈尔滨金融学院合同聘用制人员政审表.doc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9年9月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