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招聘男性护理人员6人简章
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公开招聘男性护理人员简章
根据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工作需要,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招考、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男性护理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6日之后出生);
4.具备护理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单;
6.具有一年以上临床或门诊工作经验;
7.身高175cm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以上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也可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方式进行,由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护理部负责。
报名地址: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行政楼三楼护理部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3日8:30至2019年9月25日17:30。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携带个人简历,简历内容必须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或成绩合格单复印件、工作证明等。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符合报考条件的盟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盟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简章》中公布的招聘咨询电话。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护理部负责实施。安神医院护理部应对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未通过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通过医院公示栏或微信群公告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
3.本次考试免收报考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即确认为报名成功。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三)笔试
1.笔试由锡盟安神医院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只提供汉文试卷。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医院公示栏或群公告。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参加笔试。
4.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经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备案后,在医院公示栏及群公告进行公布。
5.笔试结束后,由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医院公示栏及群公告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
3.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经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审核备案后,在医院公示栏及群公告内进行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在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考察工作由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人力资源科组织实施。考察组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对每一个考察对象都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作汇报。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5.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考核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薪酬待遇按照《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薪酬管理制度》实施。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1.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在公开招聘工作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审核、递补、体检或其他重要事项通知环节未能联系上报考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5.本《简章》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79-8104233(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护理部)
举报电话:
0479-8104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