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2人简章
2019年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9:00-9月26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欢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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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简介
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内蒙古自然资源厅所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厅机关后勤服务和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厅机关的资产管理、节能减排、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车辆信息化平台调度、办公用房信息化平台管理、综合治理与矛盾排查、水电暖与通讯、美化与绿化、会议组织与接待、物业监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计划
2019年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为文秘、1名为人事组织管理。详细情况见《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条件
1.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聘人员学历要求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2.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 9月 22 日以后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其他要求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制定招聘公告,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络同步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工作委托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 9月26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截至到2019年9月27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2019年 9月28日24:00(具体时间以在报名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3.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不予审查通过。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6日17:00.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给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初审通过后,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截止后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则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交费时间截止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考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kymtb6601707@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上公布。
2.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分类笔试平台组织。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各占笔试成绩50%。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为:2019年 10月27日。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6. 笔试结束后,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50%+《综合应用能力》÷1.5)×50%+政策加分
7.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须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和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各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3.面试命题工作由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领域的专家,在内蒙古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的监督下入围进行。在试题的命制、印刷、送达接转和保管启用的各个环节中都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4.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封闭管理,凡是在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面试开始前,主考官主持对考官进行培训;考场监督员宣读考官守则,与考官签订保密协议;主考官和监督员检查确认试卷密封并启封;考官熟悉考题内容及答题要点。
6.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考场严格按照公开招聘面试考场要求设置,对面试室应聘人员面试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将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1. 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者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招聘单位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后,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入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十)其他事项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3次。
3.面试工作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4.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单位招聘工作接受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选派的督察员全程监督。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要求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
1.考务咨询电话:
0471-4215460(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0471-6600198、6281828、6601706(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2.考务监督电话:
0471- 4215805、4215404、4215872(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