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恩施州委党校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根据州委编委下达使用编制计划,我校拟面向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公文写作、文书处理及办公室日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州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工勤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
4.学历及专业条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两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算起);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8.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17日至9月19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
州委党校行政楼4楼党建与人事工作处。
(三)报名所需资料
1.《中共恩施州委党校2019年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事业编制身份证明复印件(需要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复印属实公章)、中共党员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报名人数须达到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五、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名单,通过查阅档案、个别座谈等形式,重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报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拟选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报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在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综合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经校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州委组织部网站和我校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8252300,13343553268
附件:中共恩施州委党校2019年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